《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少人认为这开启了我国信息公开新时代的序幕,并将改变我们对信息问题的传统看法,使信息公开成为法律必须的做法,而不再是偶尔为之的事情。 然而,信息长期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有所突破。从以下两件事上多少可以窥出几分。一件事是说湖南汝城县的5位市民5月5日将汝城县政府告上了法庭,因为他们在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材料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材料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属于公开的范畴;另一件事是说浙江宁波的律师袁裕来2008年以来分别向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