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默默地看完!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已经成了社会问题,这样的就业招聘会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在不少地方看到有人自称是困难学生,跪地向路人乞讨,面前的纸上写的乞讨原因让人难辨真假。因为不时听说有人借此骗钱,路人们既怕自己的一片爱心遭人欺骗,又怕万一真是走投无路的学生,不帮于心何忍。帮还是不帮?让人左右为难。

北京西四环四季青桥西南角的一片草坪上,50多名因被拖欠工资而无法返乡的建筑民工蜷缩在寒风中度过一个又一个寒夜。

山东济南-卖血成了一些农民的谋生之路!

老电影里似曾相识的镜头一对带着孩子的外地农民夫妇,在北京街头一家快餐厅前向过路人叫卖儿子。骑在他们肩上的小孩手中的纸牌上写着:小孩被当地汽车扎伤已成残疾,他们无能力追究肇事方责任也抚养不起小孩,期望好心人收留。针对弱势群体,许多地方开设了义务法律援助,但许多见识少文化低的民众在遇到纠纷或法律问题时仍找不到求助门径,一些人盲目地到北京用欠妥的方法处理自己遇到的问题.
陕西靖边“创收有术”歌舞厅小姐“执证上岗”

某公交车站工作人员殴打老人

一张大学生照片反映出多少个问题――性开放,导致校园男女关系已经不是问题――美国文化侵入,喝百事可乐当开水
――新的知识无用论,导致上课睡觉――教师责任感下降,导致教学质量下降――高校无限制扩招,导致课堂及其拥挤――数码相机的发展,可任意偷拍
――网络发达,可任意传播如此图文信息

在为一个身患白血病的小女孩举行街头募捐活动。一个捡废品的老婆婆步履蹒跚的走到捐款箱前,大家都没在意,因为她太普通、太不起眼,可是,当她走到我们的“爱心箱”时,她那饱经风霜的手里攥着1元钱轻轻地投向了爱心箱,然后默默地离开时,我的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撞击.

摘录:
孙彤宇坦言,他的梦想是建立一个真正的零售帝国,未来的淘宝是传统的零售跟电子商务结合产生的孩子,也是一种新的零售概念,将帮助中国零售行业和电子商务提高。
“淘宝已将重点转移到争取更多的线下交易者到网上来,传统商业的顾客将是淘宝争取的对象。未来十年,超过全球沃尔玛将是每个淘宝人的努力方向。”他放言。
但我在新浪网上看到老榕的博客有这么一段文章!以下内容转载 新浪网 老榕的博客.
淘宝追上沃尔玛,要死几次?
地球人都知道,要想成为沃尔玛的供货商,有举世闻名的严格规则,甚至要经受他们的验厂。OK,那个规则介绍起来太复杂,不信你BAIDU一下“沃尔玛验厂”就知道了。那么说个最最简单的:在中国,他们的商户全部必须有营业执照。如果淘宝也要求所有卖家也提供营业执照,他就死了一次。如果它可以不要,为什么所有的超级市场都被要求进货的商户起码有营业执照?可是,如果“公平”地取消这个规范,消费者就更死了。
中国人都知道,零售业是供应商提供商品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绝对不可以借口“我是提供超级市场技术服务”所以不用交,找供应商交去。沃尔玛进入中国6年来累计交纳了14亿税,并且2006年交纳了接近4亿,比阿里+支付宝+淘宝+YAHOO中国的“1天100万”还略多点。且不说阿里巴巴的一天纳税一百万的事情是前年的,单他们交了那么多税没上浙江的企业纳税榜(最后一名纳税才一亿多点)就很奇怪。不会把自己还有孙正义套现的个人所得税也算进去了吧?假如杭州税务局再出来说说他们去年交了多少税,其中企业多少,企业的股东与雇员个人多少,这个就比较清楚了。当然,上列沃尔玛的数字全部是企业税。美国人,企业是企业,个人是个人,分很清楚的。
扯回来。
如果淘宝也向商户代扣并代交这个税(注意,零售的营业税、交易税、奢侈品税可没听说可以免的,无论你多高的技术,不信你问税务局),它死二次了,因为它起码要向商户的交易额收5.5%的税金,否则自己有多少钱也不够代交几年的,那样可以想见,商户云散,商品价格飚升…….那么给沃儿玛等地面商场一个公平,让他们也免了这些税?那么后果是所有地面商品起码立即95折,淘宝自称的交易大头如化妆品、高档建材等,估计会3-4折,因为这些玩意还有很高的消费税。那样销售额肯定大涨,结果是更难“超越”,而财政部估计会第一个急眼。
所以,如果一定坚持说淘宝就有那么多自称销售额,OK,税务部门应该可以理直气壮的立即上门收税。别的不说,就算普通的营业税吧,169亿的5.5%=9亿2,拿来。淘宝马上死第三次。反正,“中国最有影响的零售企业”没交一分的营业税、消费税或者增值税,更别说所得税,怎么说都有点古怪。即使财政部暂时不急眼,那些老实交税的商场们不知道怎么想。
在中国经营零售业,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是肯定要遵守的,比如著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根本给了钱没拿到东西,不用找商品的供应商,直接找超市就OK,轻则双倍赔偿,重则罚十,王海当年就是那么找商场发财的。淘宝上午敢在这点上“超过”沃尔玛,它下午就死第四回了。这个不展开了,地球人都知道什么意思了吧,哈。实在不知道?请BAIDU“淘宝欺诈”,有31万个页面在向你说明。只要淘宝敢说自己和沃儿玛适用平等的零售业法律法规,那么,这些人里面的万分之一当一次王海,后果就可能很恐怖。
在中国经营零售业,一些基本的法律是肯定要遵守的,比如人大的取缔无照经营决定。人大决定有法律效力。该决定说,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同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沃尔玛绝对不敢,所以他们对进场的商户挑选之严格,相当的出名。淘宝如果公平地适用这个法律法规的话,就死第五次了,因为再不了解淘宝的人,也不可能不知道,那里遍地充满无照经营者。可如果作为“零售业”的淘宝可以例外,为什么也是零售业的沃尔玛们不可以?问题是如果大家都可以淘宝那样,大部分民法和工商法规得立即改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精简大半。
中国的商务部,财政部等,和全世界一样认为,进入自己可以支配帐户的销售收入叫“销售额”,进入代收帐户的不能那么算,要叫“应付”。按照即将公布的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支付宝的收入更不能算淘宝的“销售额”,甚至不能随意支配,因为--只能托管。它自己也公布说那些全部被银行托管。
如果支付宝的收入全部纳入淘宝可以自由支配的“销售额”,那么不用说,明目张胆违反会计准则以及即将公布的支付管理条例,而且,有销售额不用交税?那更完蛋了。那么大的数,够刑法了。死第六次了。
如果淘宝在美国上市,按照这个办法做财报,那么,SEC一定以会计欺诈为名立即让它死第七次。
按照这个规矩,收入就是收进口袋而不是应该放在别人口袋托管、其实一直不属于自己,属于卖家的钱。如果它真的能获得沃尔玛那样接近100亿的这样的收入,那么,即使它马上收费,按照马云说的“你赚5000给我20”,就是千分之4的收益,那么,达到100亿的收入,需要起码2万5000亿的“销售额”。这可是去年我们全国社会零售总额的正好一半!可是它只要一收费,估计立即死第八次,看看EBAY未寒的尸骨就知道了。
沃尔玛现在在中国直接雇员大约4万,基本是ALIBABA+TAOBAO+YAHOO中国的7倍。阿里们接纳YAHOO那千把人就半死了快二年,再接纳35个YAHOO中国那么多的雇员?估计要死第九次。即使按照接纳YAHOO中国休克一年多的现实算,起码也要休克40多年。反正和死估计差不多。
销售明知是赃物的东西有什么后果?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2000元以上的所得可以被刑事起诉。沃尔玛绝对不敢做这个。淘宝如果敢用这个规矩淘一次,比如那么多熊猫烧出来的QQ号啥的,肯定死第十次了。
美国沃尔玛去年总销售接近3500亿美圆(人家是上市公司,数据请查YAHOO中国的财经频道),就是大约2万8千亿RMB。就是去年中国总零售额的大约56%。注意,是全中国的零售总额!如果那时TAOBAO居然没因为上列的事情死掉,真的超过了美国的沃尔玛,而且那时中国还没有反垄断法…….中国的消费者,纳税人还有所有做零售业的,只好陪它死第十一次了。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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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几句略题外的话。在中国做网上卖场,确实有些问题很难回避,这些问题我看不会因为你做大了就不存在了,反而只会一天比一天尖锐。可能北京比南方管得严一些,2003年我们尝试推出C2C后不久,就接待了上门探讨的工商管理部门,经过很长时间的切磋,发现确实有一些现实的法律法规问题是很难绕过去的,比如怎么面对关于取缔无照经营的人大决定之类。说把C2C只限制在交流个人物品,那显然是掩耳盗铃,无法保证的事情。
后来听说北京某知名门户的买卖街,以及后来当当上线没几天的C2C,全碰到了一样的问题。这还是法律法规的问题,至于怎么能保证不让消费者损失一分钱,那更是个暂时无解的大问题。所以,c2c.6688.com 做好了放那里就一直没有正式上线。此前我和马云在民族文化宫旁边的海鲜饭店吃了一次午饭,当时他告诉我,也许半年后他要进军C2C,我记得也向他谈过上面的想法,当时我们觉得是个问题。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情当然可以闯闯再说,有明确禁止的好象就确实是个问题。再早一些我们做B2C的时候,是干脆把公司注册成了零售企业,和商场/超级市场的游戏规则完全一样,就没那么操心。
继续尊敬地留意马云们怎么摸着石头淌过这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