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三曾经来所里实习过两个月,给带我的师傅留下了比较好的印象。毕业后和师傅谈好,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复习司法,从司法考试考完的第一天开始上班。年薪不到武汉房子一平米均价。
从司考完到现在,加上先前实习的两个月,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大三刚来实习那会,因为律师助理都回家复习司法了,只有个别助理还在所里,给我了一个不错的外部环境,简单,清净,虽然是个大所,但却很快和周围的同事熟悉了起来,没有排斥和隔阂。很幸运。
第一个星期没有接触任何实质事务,清洁和聊天,学习英语占了大部分时间。期间我也傻傻的向师傅要求过事情做,要求和他一起出去跑。被委婉的拒绝了,当时很不理解,不过,后来师傅不经意的一句话却为我解开了疑惑。
从第二个星期开始到实习结束,师傅慢慢开始交给我一些事情,带我慢慢熟悉办案流程。复印文件、送材料、写代理词、整理证据目录、参与立案、庭审、送达、执行。与法官交流,培养感情、接见当事人等等较浅的事务。
实习快要结束时,师傅很赞赏我的吃苦和勤奋,但是也给我提出了两点不足,说出来,大家一起注意一下。
1、做律师是做服务,好服务的标准不是让当事人100%的满意,而是让当事人120%的满意。
有时候师傅交给我的事情,我无法在他要求的时间内办完,曾小心翼翼的问他能否推迟“交货”,被师傅严厉拒绝,他批评我做事不能讨价还价,按时完成都算没有做到最好,怎么能请求延迟,应当提前、高质量的完成。
2、凡是师傅或其他律师、法官等交待办的事情,办完后一定要及时通报,哪怕是一条“事已办妥”的短信。
我曾经很喜欢完成了师傅交待的事情后默不作声,让他自己发现已经完成后小小的感到意外。很天真的想法。师傅批评我说,为了让交待的人更好的掌握事情的进度和安排你下一步的工作,你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反映情况,及时请示不懂和拿不准的问题。
我记住了这两点,并在以后的正式上班的过程中严格遵守。
在我临走前,师傅无意中为我解答了为何不给我第一周安排工作的疑惑,原来他是给我时间让我熟悉所里的规章制度具体要求,机器的操作规范,以及熟络他办公室的律师(也是他的团队)和其他助理。我也明白了他不可能将一个事情交给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去做。
正式在所里领工资后,助理们也都考完司法回所里了,所里热闹起来了,人际关系也变得复杂了。
我的事情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一件接着一件的事情就扔过来。从中学到了很多心得。
每天与大家分享一条:
对待客户要负责。
我明白这个道理,但却往往不知道如何具体操作,今天明白了一点。
所有数据资料,一定要亲自过目,至少要看到复印件。不轻信当事人的口述。
传真永远比电话好。
重书证轻口供。
切记切记!
今天写一份律师函,其中有两个金额当事人没有给我,我便打电话过去问,当事人给我报了,于是我就照着写上去了,最后交给师傅过目的时候,他随口问了一句,这金额都是怎么来的。
我如实相告,师傅立马笑着批评我,这种事怎么能听当事人说的呢,你作为律师是要对你出具的律师函要负责要承担责任的啊。不说每个数据都要看原件吧,你至少也要亲眼看到复印件啊。这不仅是对你自己负责,也是对你的客户负责!
我入梦初醒,原来如此。赶紧给当事人打电话,告诉他因为所以要存档,请将刚刚告知的数据的依据或文书传真过来。后来拿到手后,发现明明是3449元的数据,当事人随口就说成了3千5。险些犯下大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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