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将不再是凭分数“一统天下”了。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规定,作为高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今年将成为高校招生的录取依据之一,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这样一种涉及千千万万考生利益的改革举措无疑令人关注。
所谓综合素质,在这里主要指考生高中阶段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个方面的表现。显然,在高考中引入综合素质的概念,是对长期以来铁板一块的唯分数论的一种必要纠正,体现了一种进步的、评价多元化的教育理念。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针对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感慨招不到合适人才的情况,有人大代表就指出,学校分数至上,用人单位能力第一,人才标准错位,是造成上述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应当把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团队精神、个人专长等个性化因素纳入评价视野,走出“一分遮百丑”的误区。
分数至上对教育的扭曲与伤害我们体会至深,在中小学生中间实施素质教育也已经喊了多年,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只要高考分数的指挥棒还在,素质教育就难免在某种程度上沦为纸上的口号,沦为应付上面检查的一个“花瓶”。在高考中引入综合素质评价,则可以从源头上改变人们对素质教育的轻视与偏见。毕竟,与流水线的产品不同,人的细微与复杂,决定了教育是一个细微而复杂的过程,每个人的先天资质与禀赋不同,单纯的考试分数并不能成为人才评价的惟一标准。
但,每一项教育改革皆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须以烹小鲜的心态小心待之。唯分数论尽管僵化呆板,但它的刚性起码可以保证这方面的公平。如何避免综合素质评价触动公平的底线,是值得我们慎重思考的。比如,综合素质评价的各个指标间按什么比例来衡量?在尊重每个人个性棱角的前提下,道德素养的评价又如何能客观合理量化?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在评价这些“素质”时如何力求科学、公正与理性,排除“我的地盘我做主”式的个人好恶的干扰?这都是一些需要细化回答的问题。
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公示也是一种阳光作业,防止这样的弹性空间成为一块弄虚作假、权力寻租甚至打击报复的灰色地带。也正因为如此,公示之外,我们还得建立起一个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并建立有效的问责与惩罚机制,以对待高考阅卷的认真态度对待综合素质的信息采集,一旦出现信息失实,就应该有人站出来为此“埋单”。总之,作为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试之一,高考总能牵动社会大众的神经,与高考录取挂钩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们在对待它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使每一个环节尽可能完善,使由此可能带来的震荡降至最低,使素质教育逐步真正成为教育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