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可以为法人,也可以为自然人。
《保险法》第132条规定,保险代理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代理人应当有自己的营业场所,设立专门帐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保险管理机构的监督。
合作加盟|内容审核|关于我们|服务条款|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诚聘英才|战略合作|设为首页|收藏本页
热 线:010-62195005 转 801/802/803/804/805/806/807/808 传真:010-62191050 邮箱: edu@studyez.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1808室 (中央民族大学正门对面) 邮 编:100081
Copyright©2003-2008 StudyEZ. 学易教育 版权所有 ICP证:浙B2-200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