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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常识--安置房屋私下被售能否索要补偿费

    小高从小和祖母一起生活在本市某A处房屋内,1994年A处房屋拆迁,小高和祖母作为被安置对象,分得本市B处公有住房,小高的户口也随及迁入其中。 2000年6年,祖母以小高还未成年不享有购买资格为由,将B处公有住房购买为自己名下的产权房。之后,小高因身体较弱,迁出该房与父母同住。 2002 年,小高祖母将B处房屋出售给了他人。 小高认为,自己是B处房屋的安置对象,属于同住人,祖母的售房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侵害了自己享有的居住权利。小高祖母则认为,小高已与父母同住,因此不享有对B处房屋的居住权。 小高不知道自己能否起诉至法院,要求祖母支付相应的安置补偿费。 坐堂律师: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 孙洪林 律师...
    发表在 综合知识 (Forum) 作者 ydhsusan 于 2007-05-18
  • 因劳动纠纷造成企业停产能扣发职工工资吗?

    因劳动纠纷造成企业停产能扣发职工工资吗? 内容: 因劳动纠纷造成的停产要分析是哪一方造成的责任。如果主要责任在企业一方,就应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精神来办理。如果主要责任在职工一方,就应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发表在 刑事与行政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适用于怀孕妇女吗?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适用于怀孕妇女吗? 内容: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届满时,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发表在 刑事与行政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内容: 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
    发表在 刑事与行政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损害赔偿金的理论分类

    损害赔偿金的理论分类 内容: 损害赔偿金分为:约定损害赔偿金和法定损害赔偿金,其中法定损害赔偿金可细分为惩罚性法定损害赔偿金和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以补偿为其首要的、基本的功能,惩罚是其例外的、补充性的功能。故如法律无特别规定,法定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为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113条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来源:法威网
    发表在 刑事与行政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共有人能否优先购买?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共有人能否优先购买? 内容: 共有房屋是指房屋不仅属于一方所有,而是几个人共同对房屋享有所有权,都能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共有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共有人对出卖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能够优先购买,但必须是与其他购买人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才享有该项权利,如果其他购买人提供的条件优于共有人,共有人即丧失了该项优先购买权。 来源:法威网
    发表在 民事与商法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公民房地产转让应按怎样程序进行?

    公民房地产转让应按怎样程序进行? 内容: 根据1995年8月7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7条的规定,公民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公民应根据转让的具体形式分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房地产作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作价入股合同、房地产合资或合作开发合同以及房地产抵债协议等;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发表在 民事与商法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内容: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来源:法威网
    发表在 民事与商法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城市私房买卖的价格如何确定?

    城市私房买卖的价格如何确定? 内容: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1992年建设部颁发的建发《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1992年10月1日起,凡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拆迁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凡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交易立契手续,房产产权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
    发表在 民事与商法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 商家自行设定的“最低消费额”是否合法

    商家自行设定的“最低消费额”是否合法 内容: 近年来,一些饭店、茶楼或咖啡厅等场所都规定了顾客的最低消费额。顾客在这些地方消费,无论是否愿意,或是消费了多少,最少都要支付经营者规定的最低消费金额,超出的部分则按实际价格计算。这其实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应质价相符,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 由此可见,经营者“最低消费”的规定...
    发表在 民事与商法 (Forum) 作者 dandan1986 于 200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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